推荐文章
农村工作股职责
一、协调发展经济与稳定农村大局工作。
(一)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意见;
(二)深化和完善我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,指导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;
(三)负责扶贫开发建设和扶持重点培植村(原经济后进村)经济产业发展;
(四)协助农村医保、养老保险、农村富余劳动等社会保障性工作,调解农村矛盾,维护农村稳定。
二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。
(一)推行和落实农村股份制、农村收益分配等农村改革;
(二)完善农村“两确权”管理,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,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;
(三)落实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权益工作;指导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(含农村财务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管理),制订我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、实施办法以及会计工作规程,组织有关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;指导和监督农村财务公开管理(含廉政平台)、民主理财和票据管理工作;
(四)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;
(五)落实有关经管财务报表统计工作和有关农村工作的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;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。